如何解读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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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治理?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社会治理”并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社会治理的发展经过了“社会控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三个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以往,社会治理过于强调政府“管控”职能,造成政府职能异化,大大降低治理效能。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剧,单一“管控”方式难以适应现状,多元主体共治成为发展趋势。如今,社会治理开启了党委政府“掌舵”主导、全民共建共享新格局。

有观念认为,社会治理等于治安管理。实际上,社会治理还包括“平安建设”,涵盖社会治安、应急机制、国家安全建设等领域。

十九大之后,社会治理涵盖面进一步扩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当前社会治理的主要工作,还包括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以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


什么是市域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实际上也是“治理社会”,即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把不平的社会痛点重新“摆平”。它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过程。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上,体现为让城乡群众成为基层治理参与者,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因此,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开始由主导型转变成服务型、引导型。社会治理方式,也相应地由政府单一主导转变为社会多元共治。

从空间范围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由于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既包括城市行政区域的城市社区,又包括城市所辖区行政区域的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因此,市域社会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融合体。

从行动主体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范围内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多元行动主体,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础上开展的一种社会行动。

从治理手段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社会治理主体运用党建、法律、道德、心理、科技、民规民约等社会规制手段开展的一种社会行动。

从治理目标来看,市域社会治理的直接目标是化解市域社会矛盾、解决市域社会问题;市域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是促进市域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

市域社会治理与城市治理密不可分。市域覆盖了乡土、城市、城郊等多元社区类型,具有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环境。市域是人口等各类要素的聚集地,具有相对完备的立法、行政、司法权限,涵盖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多元社会治理主体,能够有效破解“九龙治水”困境。可以说,市域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然而,我国城市治理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既有流动人口、公众服务、城市基建等治理事项,也有突发事件处置、社会矛盾化解、民族宗教服务“急、难、特、新、重”等治理问题。把城市治理工作做好,社会治理才能更快迈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只有引入多方力量,才能得到更好解决。例如,2019年正式开展的“垃圾分类”行动,居民积极响应,短时间内自觉完成垃圾分类,社会治理成为广大居民的“举手之劳”。再如,随着“一次都不用跑”政策的大力推进,老百姓在家里登录政务APP或微信公众号,就能轻松享受政务服务。

2019年12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详细解读了相关试点工作。同时,会议明确了树立“五个导向”优化“四大体系”提升“七大能力”总体建设框架。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治理应以城市为基本单位,在市域范围内统筹实施,突出“以城区为重点”的空间治理取向,延伸到区、街道、社区等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有效地应对各类城乡新型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有序的活力社会。

新的历史机遇,我们应以“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政务治理能力,助力经济稳定增长”为己任,运用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五位一体”全面协调的社会形态,拥抱中国智慧社会的到来。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可持续、有保障的安全感是现代人民的基本需求,因而,社会稳定、有序、和谐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治理先后经历了政社合一、社会管理的主要发展阶段。在计划经济与政社合一阶段,我国实现了社会的高度有序,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一度将社会主要视为治理的对象而不是重要的主体,这两个阶段严格的政府计划与管控导致社会活力相对不足,不利于社会秩序的长期维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社会治理的两阶段发展目标指明了方向。从2020年到2035年,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时“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国家和谐、社会文明、人民幸福安康。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和“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市域社会治理的目标就是,在市域范围内让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思路与建议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是实现五方面作用的联动共振:加强顶层设计,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法律立改废工作,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提炼传统德治内核,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挥自治调节作用;建立智能化监测预警网络,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须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并不断将其转化为制度优势。以深化放管服与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社会治理领域大部门、大网格、大平台、大执法组织基础,推动治理的协同联动。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将网格化治理的功能从信息采集拓展到辅助监管与精细服务。突出重点,注重服务,提升特殊人群分类管理水平。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完善服务网络。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针对重点领域,加强服务社会和谐有序的法律立改废工作,强化公平执法。建立扫黑除恶等专项打击行动的法规体系,形成稳定化的治安行动政策体系。明确基层政权与村居自治组织间权责的合理划分,明确网格组织的法律定位及部门间组织关系。完善数字化时代的法治保障体系,明确数据采集与调用的条件与合法程序,建立信息电子认证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领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总结与提炼我国传统德治的内核,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联,实现德治教化与凝聚共同价值观的结合。创新发展传统德治文化载体,充分有效发挥教化作用。

发挥自治调节作用。新时期市域社会治理要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基础上,广泛调动各方主体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基层自治、村民议事说事、群团协作、公民自觉的作用,多层次多领域建立社会自治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激活村居社区自治机制,培育现代文明对话与协商能力。大力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建立激励机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智能化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趋势,且已经在市域精准供给公共服务、提升政府治理效率、部门协同治理方面有所显现。依托“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网络,建立统一的智能化社会治理监测与应用网络。适应企业依托技术高度参与治理的趋势,建立政企联动的治理体制,规范政府购买企业信息化技术的流程与基本模


部分内容转自: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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